襄樊市襄阳区委组织部尝试在基层乡镇试点实施“军管模式”,用“带军队的办法”管干部,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行阶段性整治,让党员干部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全力应对金融危机、共克时艰。“军管法”主要包括三项措施:

一是干部编入连排定期军训。襄阳区委组织部把镇机关和村干部纳入军队管理编制,把全体干部定为一个编制连,镇机关干部定为第一排,镇直单位干部定为第二排,村党支部、村主任定为第三排。区委组织部要求镇武装部长负责安排军训,规定每周三与周五的早晨一排和二排集中进行一次军训,全连每半年集训一次,以此增强干部雷厉风行、步调一致、团结协作的作风,使全体干部始终能够保持充沛的工作精力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是研究制订《军管细则》。襄阳区委组织部要求乡镇研究制定了长达数十页的《军管细则》,按目标要求、工作标准、管理措施、制度保障分为4大类16条共500多款考核指标,对镇干部一年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估,重点突出“及时、快捷、高效”,把军事化的时间观念贯穿于经济和行政工作的始终,从而使基层乡镇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有时间的紧迫感、工作的压力感、使命的荣誉感,成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干部队伍。

三是重责严管推进“军管法”。襄阳区委组织部要求乡镇结合工作实际,赋予“军管法”鲜活的基层特色,强调务实和服务理念,把“快速办理、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重点。针对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机关效能”问题,实行干部“一线工作制”和“去向说明制”,要求干部把一半的精力和时间用到基层一线,身入、心入基层,到群众的身边去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干部切实加强自律,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集中汇报本月“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概况,检查自己有无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工作实行“周清制”:镇、村、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一周一清,各项费用指出也一周一清,汇总公示。信访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反馈。“军管法”具有强硬的惩戒措施,明确规定凡是有群众投诉干部办事拖拉、有损形象的,一经查实即严令停职反省,凡是有群众举报干部违纪的,调查确认后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从严处理,不留任何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