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党组织向党员定期报告工作制,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全市983个基层党组织定期向党员报告工作,接受讨论、审议和质询,让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党组织的重大事务和工作动态。2008年以来,全市191个村(社区)党组织共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377次,专题向党员和党员代表报告工作,党组织收到党员质询976人次。

二是建立党组织与党员互动点题制,落实党员的参与权。市委经常邀请党代表为发展建言献策,进行互动“点题”探讨,广大基层党组织在制定年度计划、作出重大工作部署时,都邀请党员对热点、难点事项进行点题和互动商讨。近两年,58个政府组成部门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共收到党员点题1250多人次,涉及问题620多个。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党员(代表)票决制,落实党员的选择权。市直各单位和各镇(办事处)、村(社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都由党员投票决定,达不到半数的另行决策。两年来,党员表决通过的投资百万元以上的项目39个,暂缓不成熟的项目6个;表决确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彰对象175个,确认党员低保对象户296人。

  四是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制,落实党员的监督权。市委每年进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时,请党员对照“德、能、勤、绩、廉”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定党组织实绩和等次的重要依据。根据评议结果,近两年共调整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19名,受到了广大党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