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襄阳区坚持“四到位”,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2009年襄阳区计划新发展党员1000名左右,每个基层党支部要新增入党积极分子2―5名,“两新”组织党支部要新增入党积极分子1―2名。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各单位要及时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名册和档案,确定培养教育和管理计划,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二突出重点,优化结构。该区今年高标定位,在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知识群体、经济能人要求达到50%以上,妇女占到一定的比例。并加大在农村和非公有制经济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力争每一个村都能发展1名党员,消除农村党支部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两新”组织则注重在生产经营骨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慎重做好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工作,扩大党建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该区实行发展党员备案登记制,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基本情况报各党委(组)审查,各党委(组)填写备案登记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凡未报送备案登记表或备案表上未出现的人员一律不得发展。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发展党员的有关文书材料,报各党委(组)预审后,再报区委组织部预审备案。


     四弄虚作假,严惩不怠。对未召开党员大会、党委会发展党员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一律不予承认,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党组织三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