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5日,襄州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该院党组又提出了更高目标: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推动全院新一轮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意识,该院提出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到“三个结合”。

与中央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结合。重点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特殊人员的帮教管理,切实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行阳光检务,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促使检察权的阳光下运行。

与省院提出的检察管理年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每月一纠”、“六个一”警示教育、“深化主题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创先争优,争做先锋”座谈会等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党的事业之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与实现“三个争创”总目标相结合。即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以争创目标凝聚力量,以责任强化落实,以实干推进跨跃,要求每个支部、每个党员发挥一个组织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模范作用,将创先争优与检察工作融为一体,把所在科室变成先进科室,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实现“三个争创”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