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编办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紧紧围绕“树立学习意识、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四个关键点,强化法律业务识学习,取得了明显成效。
树立学习意识。为让办干部职工树立自觉学习的意识,单位订阅了多种业务报纸杂志和时事期刊,积极为干部职工学习提供条件,引导大家提高认识,养成自觉的学习习惯。同时,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单位悬挂文化标语,努力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
完善学习制度。为保证学习的规范化、经常化,枣阳市编办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并要求大家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强化自学,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同时,进一步落实领导带头机制和考评机制,在学习活动中,办领导率先垂范,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为全体机关干部当好楷模。定期对机关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重点检查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材料,将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全办形成了重学习、讲学习的良好风气。
丰富学习内容。机构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枣阳市编办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丰富学习内容,把学习机构编制有关的业务知识列为学习重点,同时又把宪法、公务员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机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实现业务知识与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的效果。
创新学习方式。枣阳市编办创新学习方式,做到学用结合。采取了干部职工轮流讲课的方式,每个同志结合学习内容,根据自身特长和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进行选题,认真进行备课讲课,既活跃了学习气氛又锻炼了干部素质。同时,积极学习外地编办的先进经验,今年来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并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在集体学习时进行交流,达到“一人外出学习,全办干部受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