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作为连续两年被省财政厅表彰的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先进集体,被财政部表彰的全国财政系统综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财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对待治庸问责工作,该局态度坚决,及时跟进,统筹安排,高点定位,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治庸问责工作作为促进财政业务工作健康运行的“助推器”,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一、架设思想上的“高压线”。该局对作风纪律一直常抓不懈。从去年4月武汉市委、市政府掀起干部“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优化发展环境系列活动开始,局领导班子敏感地意识到治理干部庸、懒、散、软的重要性,并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通过党委、政府的文件和《湖北日报》、互联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时刻关注治庸问责活动动态,率先知晓治庸内容,充分理解开展治庸问责活动的环境因素、工作目标和表现形式。12月1日上午县委动员会议刚结束,下午,县财政局就召开全体干部参加的治庸问责传达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永勇同志作了会议传达,严肃强调“谁触红线处分谁”,成立了精干工作专班,制定了精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学习了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在财政群开辟了治庸问责工作平台,编印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保康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保康县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等学习资料成书人手一册,供干部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部围绕学习是否勤奋、精神是否振作、能力是否胜任、服务是否优质、落实是否有力、从政是否廉洁“六问”开展自查互查。将治庸问责与制定的股室工作目标相结合,与机关精细化管理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相结合,创新各项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编发治庸问责简报,我局先后有75篇宣传稿件被县以上有关主流媒体采用,其中,市以上采用15条。
       二、开通点评上的“直通车”。开展治庸问责以来,该局把查摆问题、整改问题作为关键环节,借力“四类评议”加强执行力,力促“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路,一次就办成”“阳光理财”便民服务。一是社会评议。分别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诚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社会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评议财政工作,帮助查找我局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单位评议。通过发放征询意见函、电话征询、上门访谈、面对面征询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单位对财政工作的意见。三是百姓评议。通过热线电话接听、“局长接访日”等形式,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四是个人评议。通过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会、干部座谈会等形式,自己提,群众帮,干部个人重点查找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并形成了个人自查分析报告以及股(室)所自查报告。分别召开现场座谈会15次;走访调研4个基层社区及11个乡镇;上门走访135家单位;到挂点的对口扶贫村和联系点7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80份,收集整理意见5条。
       三、构筑服务上的“马上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以来,该局结合财政职能,始终按照利民便民的原则,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资金拨付最快结。严格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会计、支付、审核等岗位,强化AB岗工作无缝对接,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资金拨付环节,对中央、省下达的项目资金实行“零停留”,各职能股室在专项资金下达后,在3天内拿出办法,一周内通知用款单位,直至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最迟不超过15天,除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次拨付外,主动一次性拨付到位,用款单位不需“二次争取”,有效提高了工作效能。二是事情督办最直接。改革靠会议指导推进工作的方式,转变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不能解决问题的会议不开,没有实际内容的文件不发,切实把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解决具体问题,集中精力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倡导“马上办、主动办、积极办”的工作作风,对重要文件和重点工作事项开行“直通车”,领导快速签发,承办人员立即执行;对涉及经济发展、群众利益的事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变“唯领导指示办”为“按群众要求办”,真正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三是协调执行最简捷。建立治庸问责工作任务督办台账,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敲定完成时限表,重点工作事项先分解到各部门和个人,事项办毕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交由局治庸办在督办台账上登记,各部门在完成后向局治庸办提交详细的书面过程记录。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经局治庸办核实,并将办理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夯实制度上的“长效墙”。 该局按天登记干部职工去向情况。上班时间检查办公楼周边早餐店124次,对系统142人(次)中层干部全面查岗34次,对系统有苗头问题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谈话11人(次),出台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办法》,严格实行“19种情形一票否决追究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尤其是股级以上的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切实遵守、执行和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了进一步为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政令畅通。出台了《保康县财政系统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11种情形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当事人,一律先停岗停职,再依程序处理。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离岗培训;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党纪政纪处分。局机关还制发了《保康财政工作思路》公示牌,权责对应、责任到人,并放置在每位干部的桌前,时刻警醒干部。
       通过治庸问责第一、第二阶段的工作,全局上下掀起 “学习”之风,提高了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力求打造勤学善思、知法守法、业务精干、德才兼备的财政队伍;掀起 “服务”之风,提高了干部队伍服务水平,力求打造服务群众“零距离”、“零疏漏”、“零差错”的服务目标;掀起“效能”之风,提高了干部队伍工作效率,力求打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快捷迅速、干净利落的工作作风;掀起“作为”之风,提高了干部队伍实战能力,力求打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位次领先、影响力强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