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委组织部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2008年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保证了党费资金的安全和为全体党员所用。
       一是设立专门账户。该区委组织部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了区管党费专用账户,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对区管党费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二是实行银行代收现金。充分发挥银行专户代办代收、资金安全、管理规范的部门职能和服务优势,要求各单位一律将上缴党费存往区管党费专用账户,区委组织部人员不得代收代管现金,保证了银行专户管理与专人管理有效对接,相互监督。三是建立党费台账。区委组织部要求各基层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建立党费管理台账,任何人不得少缴、漏缴、挪用党费,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工资水平制定工资花名册和党费缴纳明细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严格按制度办事。四是严格审批使用制度。我们建立了区管党费使用项目制,包括党员教育培训、走访慰问、救助困难党员、全区党建工作会议、发展党员(党员年报)工作会议等项目之外的费用一律不得在区管党费中列支,并建立了大额项目集评预审制,超过1000元党费开支项目,一律由主管科室拿预算,分管部长先预审,然后提交部领导班子集体审核;五是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公示制。区委组织部从自身做起,向下延伸到各基层管理单位,每年将收缴管理使用党费的情况,向基层党委(党组织)汇报,接受上级的管理和本级全体党员的监督,实现对区管党费最严厉最规范的管理。六是强化过程管理制度。我们将对全区党员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实行党费账目日清月结,组织员办公室每月到专户银行兑账一次,每月扎帐一次,使得党费收支票据相符,账款相等,银行账目与党费专账月月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