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襄州区地税局坚持“八有”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效果,受到上级党委好评。一是学有目的。以提高认清情势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看清主流,解疑释惑,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净化思想,陶冶情操,修养品德,提升个人品位为目的,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是学有方向。把十八大精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承担好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重要使命作为学习的方向,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
三是学有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学习培训计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切实做到“六有”,即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确保各项学习计划落到实处。
四是学有任务。通过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强化危机意识,把理论学习与税收实践相结合,以履行好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为基础,坚持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学有机制。探索建立学习型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的长效机制,把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成果检验用完整的规章制度确定下来,形成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学习机制。
六是学有考核。把学习型组织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同表彰。坚持定期分层分类检验学习效果,健全考试考评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学习效果。
七是学有榜样。通过创先争优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并对照典型找差距,瞄准先进制定学习计划和措施,以榜样教育引导,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八是学有动力。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和使命,作为第一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效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