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小组活动机制。主席团将65名代表按照行政村选区划分成3个代表小组,便于组织和开展代表活动。按照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的“四有”标准,规范用好“一本一簿”(代表履职情况记录本和代表小组活动情况登记簿),要求代表将平时履职情况登记备查,代表小组对开展活动情况和代表参加活动、与会发言、联系选民、调查研究等履职情况予以详细记载,以此形成代表个人履职档案。年终上交代表履职总结、代表小组工作总结。主席团对代表履职情况和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作为评优评先主要依据。代表要自觉依法履职;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代表活动,增强代表小组凝聚力;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每季度要召集一次代表小组工作联系会,交流经验,提高代表活动实效。
完善建议办理机制。镇人大主席团对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人代会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利用定期或不定期视察检查、走访了解代表等方式,检查督促建议办理情况。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协同政府办召开“三见面两结合”督办会(提建议的代表、承办单位、督办单位“三方见面”,书面答复与现场办理、面上催办与重点督办“两个结合”),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及时、措施落实、代表满意”。坚持对承办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评先选优”活动,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实行述职评议机制。镇人大依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监督”这一法定原则,健全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运用大会述职、书面述职等方式,按照“会议动员――代表述职――评议发言――选民询问――选民测评――整改表态”等6个程序进行,组织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以此推动人大代表进一步奋发有为,积极主动的履行好代表职责,更好地接受原选区选民的评议和监督。
落实“创先争优”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代表实行评先表优,鼓励代表依法履职,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对能够为百姓代言、依法履职工作做得好的代表小组和代表给予大力的宣传表彰。通过表彰,使代表小组和广大代表学习有榜样、赶超有目标,切实把代表的职务意识强化起来、履职热情激发出来、才能本领施展开来,增强代表认真履职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为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