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新常态 注重循规律 着力补短板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襄阳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4月13日,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常态给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襄阳市院党组以市院机关和各基层院机关党组织调整、负责人到位为契机,集中人员围绕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司改和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问题开展交流座谈。
交流座谈前,特邀襄阳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刘宝霞围绕党建工作实务进行解惑,市委党校教授郭惠敏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系列讲话精神。郭惠敏教授和刘宝霞副书记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层面,讲授了当前党建工作的大势大局、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以及如何把握规律、研究问题,找准方向和切入点,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家纷纷表示,授课十分及时和必要,受益匪浅,将为党建工作实践提供有力的指导。
交流座谈中,襄城区院检察长邹进康、市院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裴明、宜城市院副检察长顾家龙、老河口市院检察官何晓伟代表不同的主体,从四个不同层面和角度进行发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本勇对大家的交流发言进行逐一点评,给予了充分肯定。
针对此次交流主题,常本勇检察长与参与座谈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常本勇检察长指出,要认清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从严治党上进行了新探索,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并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当前,机关党建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必须高度警醒,认真抓紧解决。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必须抓好、只能抓好,要走在前、做表率。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只有抓好机关党建,才能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保证、服务司法体制改革和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有深刻的思想认识和高度的行动自觉。
常本勇检察长要求,要注重循规律。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必须从规律上深化认识,积极探索,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从根本上讲必须遵循人的认识发展变化规律。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现状特别是存在的“老大难”问题,遵循这一规律要求,需认清和把握以下基本问题。一是人们认识事物是从感觉和知觉开始的问题。必须积极主动
地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在耳闻目染中不断获得知识、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必须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动队伍建设。必须发挥先进典型的引路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用实实在在、鲜活的典型激励和警示广大党员和干警,用身边的事感动、触动身边的人。必须把机关党建文化作为检察文化的核心内容,以共产党人的先进文化为引领打造我们的精神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检察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认识过程存在两次飞跃的问题。两次飞跃并不是认识的结束。抓机关党建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经常抓、见常态,在机关日常工作中经常有党组织的声音、党组织的活动、党组织的形象;必须反复抓、见实效,精准发力、持续发力,抓出成效;必须长期抓、见长效,既做好当前工作、解决眼前问题,更注重打基础、管长远,久久为功,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三是认识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来源于实践,又回到实践中指导实践、得到检验的的问题。抓机关党建工作不能就党建抓党建,不能脱离检察业务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不能搞成“两张皮”。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把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基本职责渗透到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各项任务的完成都有党员的身影和奉献,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工作取得的每一项进展都凝聚着党组织的支持和努力。
常本勇检察长强调,要着力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要着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官“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明责、履责、追责的闭环体系,党组、机关党委(总支)、党支部班子和书记、成员及其他负责人、检察官的党建工作责任都要梳理清楚、明确下来。对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责任履行情况要严格检查,工作不力的要约谈,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要建立机关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加大对党建的考核权重,实行“联述联评联考”,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党员向支部述职,在此基础上进行评议考核,每年一次。考评结果作为工作实绩评价、评先评优、职务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着力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引导机关党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活动。要定期分析掌握党员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学习、生活状态,坚持普遍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要求,对去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坚持以人为本,以平等的态度、民主的作风和疏导的方法开展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关注党员、干部多方面的感受和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把党组织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党员,增强党员干警对
检察事业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同志的亲情感。要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和组织生活建设。要高度重视党支部的设立和配备,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党支部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和活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真正担负好党员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要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警参加活动情况要全程记载、留痕,定期通报,确保每个党员无一例外地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争当优秀党员、争创优秀党支部活动。要着力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抓早抓小抓经常,认真研究解决变种、隐形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要着力抓好“关键的少数”。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工作、带头严格组织生活、带头廉洁自律。党纪标注的言行标尺,要先往领导干部身上框。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使责任追究成为常态。
市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各支部书记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基层院检察长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以及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交流座谈活动。基层院其他党组成员和全体党支部书记、内设机构负责人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全程参与了此次活动。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办 许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