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鄂人社奖〔2019〕13号)精神,经各地人社局、民政局逐级审核推荐,拟将襄阳市民政局、襄阳市殡仪馆、谷城县民政局、老河口市民政局、枣阳市吴店镇中心福利院、南漳县民政局作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5月2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襄阳市民政局人事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晓兰   谌俊峰 

联系电话:0710-3629386  

电子邮件:724050503 @qq.com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溪苑路12号襄阳市民政局人事科 

    编:441021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