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生动展现新时代全市党员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传播创业创新正能量,激发创业创新热情,扎实推进党员“岗位安业”行动主体宣传活动,推选展示一批带头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创业者”学习宣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面向全市自主创业者,包括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的法人,评选出具有创业创新精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人员。

1.政治素质过硬,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勇于创业创新,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3.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和谐,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选名额

各县(市、区)在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的基础上,至少推荐3名以上候选人。

三、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7月24日-30日)。在市直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各地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发动。

2.推荐报送(7月31日-8月15日)。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各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领域内的创业典型,自荐由自荐对象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推荐时需报送典型事迹材料(内容应包含自我简介、创业经历、突出业绩、创业创新成果、未来规划等有效信息,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将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推荐材料报送市劳动就业局创业指导科(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3607563,邮箱:254271181@qq.com)。

3.组织评审(8月16日-24日)。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人员评审,征求纪检、环保、综治、安全生产、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10名“最美创业者”。

4.宣传展示(8月25日-9月10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刊播“最美创业者”典型事迹。

四、成果运用

1.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给予15-300万元不等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推荐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或创客空间,享受配套服务和跟踪扶持,优先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2.鼓励参加襄阳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经评审入围及获得名次的,可给予2-2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

3.鼓励参加襄阳市返乡创业大赛,经评审入围及获得名次的,可给予2-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推荐申报。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创业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宣传,鼓励创业者参与。

2.加强媒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依托新闻媒介,集中时段宣传发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附件:襄阳市“最美创业者”推荐申请表



                                                        中共襄阳市委宣传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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