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93号)和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有关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37号)文件规定,市人才中心对高新区54家企业申报的大学生就业生活和租赁住房补贴人员资料进行了初审,市人社局就业科对申报人员相关资料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共有218人符合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月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30.8万元;95人符合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月给予补贴,合计补贴52.74万元。两项补贴合计183.5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金额为128.478万元;高新区财政承担30%,金额为55.062万元。

现将拟核拨的高新区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从2019926日至102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10-3607071;来信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邮政编码:441021


附件:高新区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拟核拨人员花名册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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