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59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市区参加失业保险企业申请的稳岗补贴进行了受理、审核;同时,按照审核程序将申请稳岗返还企业名单送交市发改、税务、商务、经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汇审,并根据各部门审核反馈意见,对申报企业返还比例进行核算。现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一三工厂等393家企业(其中:困难企业3家)发放稳岗补贴,稳定岗位100724个(其中:困难企业稳定岗位2791个),共需发放稳定岗位补贴4811.95万元万元。

现将拟发放稳岗补贴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企业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0-3607071;来信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邮政编码:441021。

 

附件:1.2019年襄阳市区发放稳岗返还企业明细表

         2.2019年襄阳市区发放稳岗返还困难企业明细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