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和个人: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办理社保业务,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起将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月结时间调整为每月1—3号。每月在月初核定生成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遇春节、十一等长假等重大节日提前3日(即月底)进行月结。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