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93号)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有关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人社办〔201937文件规定,市人才中心对高新区38家企业申报的大学生就业生活租赁住房补贴人员资料进行了初审,市人社局就业科对申报人员相关资料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共有157人符合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月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94.2万元;83人符合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申报条件,对申报时间在20181之前的拟按每人200/月给予补贴20181的拟按每人500/月给予补贴合计补贴49.05万元。两项补贴合计143.25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金额为100.275万元;高新区财政承担30%,金额为42.975万元。

现将拟核拨的高新区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从20191225日至1231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10-3607071;来信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邮政编码:441021

附件:高新区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拟核拨人员花名册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