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在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加强我市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早部署、常提醒、常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两节”通知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营造廉洁、节俭、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模范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形成“头雁效应”。
二、聚焦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规矩。各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党建、工会、老干部等政策,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正常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汇聚监督合力,从严执纪问责。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在节前约谈监督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节假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坚持依规依纪、快查快办,对查实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确保纠治“四风”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屡查屡犯、禁而不绝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驻在单位于2020年1月31日以前,将节日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数及查处、通报曝光等)纸质版送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子版发邮箱: 330813116@qq.com)。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