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娥等34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要求,张娥等34人符合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条件。为做好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申请技能鉴定补贴对象情况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5月13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信函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襄阳市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
邮 编:4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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