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培训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34号)精神,从即日起至615日间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免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社区(村)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乡村医生、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其他有培训意愿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吉林省琢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网址:www.jilinzhuoye.com)免费提供在线教学。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展防控知识、个人防护和卫生规范、日常性预防消毒、重点公共场所及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每期培训班7天左右,总课时15学时,学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培训机构负责教学过程监管,在线培训过程记录归档等事宜。

三、报名注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级人社、卫健部门负责通知到辖区内各企业、各单位。各相关单位广泛发动组织人员参加,确定联络员,做好学员名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相关单位将培训学员名册报市人社局汇总,由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吉林省琢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根据省人社厅提供的报名信息完成学员注册和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并以短信形式将在线平台登陆信息(账号、密码)通知到每名学员。各相关单位应根据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反馈的学员情况,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和结业考核。

四、支持政策

(一)学员培训结束后,可参加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鉴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机构颁发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取得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初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提升补贴。补贴资金申领按照《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鄂人社函〔2017〕34号)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工勤人员、社区工作者取得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初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聘用到相应工作岗位。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发动。本次在线培训免费,不收取学员培训费用,报名不设名额限制。各单位要结合“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动员各类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相关单位确定联络员后,向市人社局报送培训联络员信息。

(二)疫情结束后,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逐步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队伍。

(三)省人社厅每半月组织一次报名,截至到2020年6月15日。各单位参训学员名册每月11日、26日前报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汇总。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710-3607527;邮箱:xyzhijiank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