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站点建站申报备案制。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各地实情,由各镇、村将终端接收站点拟建具体位置、基本情况报区远教办审批,原则要求建在村委会办公室或村小学。经审批确定的建站具体位置列入区远教施工计划并备案,后期建设中,站点位置未经批准将不得擅自更改。
 
  二是站点场所条件标准制。为规范各地站点建设,充分发挥站点作用,区远教办出台了《站点场所标准》,其中包括场所面积标准、场所设施标准、场所制度标准等,要求每个场所必须配有一间20平方米以上的机房和一间100平方米以上的学习教育室;有供水、供电以及消防、防盗设施;有《站点管理员安全保卫制度》、《管理员工作守则》、《站点值班表》等相关制度并上墙公示。
 
  三是站点设备调试验收制。每个站点通信线路接通、终端接收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区远教办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测试验收。经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由电信部门交付使用,否则各站点所在镇、村不予接收,确保站点建成一个,投入使用一个。
 
  四是站点建设协调督办制。区远教办抽调力量组成督办组,坚持每周对乡镇、村的在建、拟建站点督查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并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保证站点建设进度和质量。
目前,襄阳区已建成东津镇、伙牌镇老李村、朱集镇翟湾村和四新村等四个标准示范点,其中伙牌镇老李村作为全市首家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信宽带终端接收站点已正式开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