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三农”工作保障体制创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襄城区从四个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作用。

    一是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强班子、充实力量、改善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参谋、工作统筹、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转变职能,主动有为,重心下移,形成合力。把农民增收、经济发展、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作为考核新农村建设成效和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二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综合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乡镇、涉农街道党(工)委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深化新一轮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

    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多渠道选拔村干部,拓展村干部来源,优化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创业农民中的优秀人员中选拔村干部。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大农村支部书记的教育培养力度,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内容和形式,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爱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深化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构建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定期评议、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区、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活动,扩大村民自治范围,推广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主听证等方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健全疏导化解、管理服务、治安防控、公共安全、责任追究等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