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城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对全市178个村先按每个村1万元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贴,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有所增长。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运转普遍困难,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对村级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紧张问题更加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该市决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10年起,除上级转移支付全额到位外,市镇财政对村级组织经费进行再补贴,每个村1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日常办公经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及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干部补助等。

为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合理使用,市财政部门专门设置基层组织经费专项科目,实行“村账镇管”。同时,成立村民监事会,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管理村级财务制度,积极推行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