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委《关于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三制”模式,促进农村科学发展的意见》下发后,宜城市委高度重视,因地制宜积极抓好落实。具体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创新载体抓落实。该市根据“三三制”文件主要精神,结合近年来中央和省、襄樊市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本地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实施“三优一统”工程系统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宜发[2009]10号)。“三优一统”即优化党组织设置、优化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党建工作机制,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协调发展。实施“三优一统”工程,主要是从强化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等基本要素建设和统筹规划、合力推进、定期督办、严格考评、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入手,强势推进“三三制”,力争通过3年左右努力,全市80%以上的村实现党组织、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班子成员交叉任职,90%以上的村每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村级运行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奋力跨入襄樊乃至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行列。

二是突出重点抓落实。主要确定了三方面工作。第一是突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努力在“三位一体”上有新突破。该市结合即将开展的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组织流动党校和宣讲团,到农村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点、“双建双带”示范基地、农村科普服务工作队等,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同时,深化农村党建“三培养”活动,加大从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力度,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双带”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为实现“三位一体”打下坚实的干部基础。第二是突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这个重点,努力在“三会治事”上有新提升。该市结合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工作,同步推进村级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建立完善村党组织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定事、村委会办事以及村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形成一整套简明管用的制度规范,统一印制下发给各村党组织规范操作。同时,统一印制发放党内会议记录薄,督促他们规范执行,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调阅和评比,以此推动各项制度机制落实和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三是突出“双联双促”和“兴村计划”这个重点,努力在“三联共建”上有新局面。该市针对部分单位撤并的实际,对实行5年的“双联双促”工作进行修正,对联系村进行调整,总的原则是每个市直部门至少联系一个村,每名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个困难户,每个镇(办事处)至少确定23个“兴村计划”试点村,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同时,引导宜城梅缘农资公司等市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开展“连锁服务三农”活动,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服务和实惠,让企业在服务群众和支持农村发展中,发展自己产业,扩大自己市场,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羸。

三是改进作风抓落实。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八项制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的决定》(宜发[2009]9号),建立健全了政策业务考试制度、绩效督察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干部作风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同时,在全市实行目标管理,开展工作竞赛。对照各单位工作职能和各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对“三三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分解,逐项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目标的,实行责任追究,其上级领导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四是健全机制抓落实。第一是经费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对全市178个村先按每个村1万元的标准补贴党组织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有所增长。第二是检查督办机制。对重点工作实行重点督办,对常规工作进行经常督办,对事关全局的工作实行全程督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抓落实,结果进行通报,并存入档案,作为每年考核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是考评奖惩机制。市委把“三三制”作为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评重要内容,每年底进行专项考核排名。对排名前3位的镇(办事处)党委,市委授予“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5000元奖励。对连续2年受到表彰的镇(办事处),市委直接向省委和襄樊市委推荐,作为“五好”乡镇党委拟表彰对象。位于后2名的镇(办事处)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党建工作评优表模,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排名倒数第一的镇(办事处)党委,市委给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降职或免职处理。同时,市委每年还召开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大会,评选表彰3名好镇(办事处)党委书记、20名好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同等条件下好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好村党支部书记优先招录为公务员或选聘为事业单位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