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河口市始终把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摆在农村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实党员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感受关爱三项机制,保障农村党员主体地位,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做实农村党员权力保障机制,让农村党员行使权利“有位”。在全市219个村级党组织普遍推行了党务公开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采取设置党务公开栏、召开党务公开会议、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将班子成员分工、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决策、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等党务内容向普通党员群众公开,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由全体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议事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让党员参与村务管理,使农村党员参政议政的权力得到有力保障;坚持对村党支部班子换届实行“两推一选”,最大限度地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做实农村党员义务保障机制,让农村党员履行义务“有责”。积极推行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设置政策宣传、计划生育、村务监督、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文明新风倡导等岗位,7122名无职党员中5456人上岗履责,广大农村无职党员普遍找到了发挥作用的舞台。2008年以来,在全市农村党员中推行了以“党组织向党员、群众承诺,党员向党支部和群众承诺,年度进行双向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双诺双评”活动,促使农村党员手上有事、肩上有责。


       三是构建农村党员关爱保障机制,让农村党员感受党内“有爱”。对生活困难党员,适时进行谈心和走访慰问,党员在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思想不稳定时必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做到了“平时有人访、难时有人帮、老时有人养、病时有人探”。同时,建立了离任村干部和老党员生活补贴制度,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建国以来曾担任过村、合作社、大队、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主任(村长、大队长)、会计(文书),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正常离任村级老干部发放生活补助,使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关怀、组织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