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区制定和完善农村村务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有力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是实行民主决策。制定《襄阳区关于农村(社区)推进民主决策的实施细则》,规范各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自治章程、村集体经济项目、集体经济合同、涉及村集体土地的事项的决策内容。同时,制定《襄阳区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村“两委”班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本村的重大事项,规范村“两委”议事制度。


     二是推进村务公开。制定《襄阳区关于农村(社区)推进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求各村以张贴公布栏、广播、派发“明白纸”等有效形式,定期公布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以及村干部的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各项村务公开内容,加快村务公开建设。


    三是完善集体印章管理。出台《襄阳区关于农村(社区)集体印章管理的暂行办法》,设立印章专职保管人员,“一把手”不直接保管印章,印章使用必须要由村“两委”干部签字确认,重大事项需经“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大会讨论通过才可加盖印章,同时严格落实集体印章的使用登记制度。


    四是落实“两委”分工。出台《襄阳区关于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暂行办法》,实行农村 “两委”班子成员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全面加强农村 “两委”班子建设。


    五是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出台《襄阳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办法》、《襄阳区关于村(社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由村党支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体讨论决定本村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项,以及做好对象范围内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人员招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