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襄阳区在全区13个乡镇、456个行政村中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责任倒查制,着力解决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责任不明、速度不快的难题。责任倒查制主要追究村主职干部和所在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第一年“三无”(无收入、无计划、无行动),对其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实行黄牌警告;第二年“二无”(项目无扩张、经济无增幅)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组织诫勉;第三年“一无”(集体经济无收入)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在换届时不作为组织提名人选。对乡镇每年综合考核一次,对综合评分前五名的镇,区委授予“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优先向上级党委推荐表彰。对综合评分排名后三位的镇进行通报批评,对排名最后一位的镇进行重点管理;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位的镇,对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诫勉;连续三年排名最后一位的,对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该制度采取两个月一巡回检查,一季度召开一次督办会、半年一观摩评比,一年一总结排名的办法,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