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9〕3号)和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有关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37号)文件规定,市人才中心对高新区申报的大学生就业生活和租赁住房补贴人员资料进行了初审,市人社局就业科对申报人员相关资料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共有221人符合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32.6万元;113人符合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元/月给予补贴,合计补贴67.8万元。两项补贴合计200.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金额为140.28万元;高新区财政承担30%,金额为60.12万元。

现将拟核拨的高新区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从2020年7月17日至7月23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10-3607071;来信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邮政编码:441021。



附件:高新区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拟核拨人员花名册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高新区2020年上半年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拟核拨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