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围绕“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有效性”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力度,推动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立足高标准选派指导员。县委把选派指导员工作作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首要环节,制订了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我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必须选派一名指导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同时,成立了选派指导员工作小组,明确了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教育管理主体和协助管理主体,具体负责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为扩大选派工作的覆盖面,坚持把综合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有一定奉献精神作为选派的主要标准,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务政工干部中共选拔了136名指导员。

二是立足高素质培训指导员。在培训规划上,将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纳入了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规划中一并安排,在培训经费、场地和师资等方面统一考虑。在培训方式上,做到“三坚持三结合”,即坚持上岗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坚持全县集中统一培训和乡镇、部门分层次培训相结合,坚持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在培训内容上,既注重政策理论法规知识的培训,也注重党建知识的培训,同时也注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立足高要求管理指导员。在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后,通过建立指导员工作月报制度、党建指导员例会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员工作手记、实行指导员身份职责和联系方式公开的制度等办法,加强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要求党建指导员在联络指导工作中做到“五个摸清”,即摸清单位基本情况、摸清党组织基本情况、摸清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人员情况、摸清党员基本情况、摸清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基本情况;“三个必到”,即联系点有关党建的会议必到、联系点的党组织开展活动必到、上级党组织到联系点检查党建工作时必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在联系点领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报酬、不得接受联系点吃请、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参与其他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四是立足高效用好指导员。制订了党建指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对指导员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充分发挥其作用,切实当好“五员”,即党建活动的组织员、党的政策的宣传员、发展党员的联络员、经济发展的协调员、依法经营的监督员。要求指导员定期走访联系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积极了解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先进分子思想状况、干部职工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员的各种反映;在上级党委授权范围内,加强对联系指导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切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