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佳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杜军、胡颐新、葛秀全、朱守疆、王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兴亮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杨彪,市政府副市长刘恒友,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单位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襄阳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城乡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安排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安排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绿满襄阳再提升行动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七届人大代表汪克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王小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成佳刚强调,要牢牢把握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电动车管理立法工作,更好地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坚决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大力推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落实落地;要树牢法治意识,始终做到忠诚于法、崇法为民,为“一极两中心”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