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26号和《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199号公告)精神,经过两代表一委员和企业代表、听证会、区政府常委会多次酝酿、商讨、修改,于2017年4月7日正式出台了《襄阳市襄城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该奖励办法体现了我区大力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精神,还为我区科技创新再添一股新动力。我局将积极宣传襄城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使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对我区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支撑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