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军区动员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文件要求,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及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为加大补贴享受力度,高新区现将第二批申请时间调整为11月29日至12月31日。请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

(一)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710-3321681。



              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