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人社发〔2021〕39号)文件精神,襄阳市职工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月标准调整为5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1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500元。

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已缴完2021社保年度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不重新申报2022年1月至6月的缴费基数;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2021社保年度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缴费属期对应的缴费基数标准和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